泰国民航局(EXAT)负责人朱拉· 苏玛侬先生(Mr.Chula Sukmanop)宣布泰国民航局, 从2020年7月1日00:01开始, 规定允许飞机在泰国起飞和降落的相关条件。具有以下条件:
一.下述航班在获得民航局允许后,可以出入境泰国或在提供国际航班服务的机场起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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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用飞机或者军用飞机 (State or Military aircra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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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紧急降落飞机(Emergency la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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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着陆飞机(Technical landing),无乘客离开的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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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医疗服务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飞机或运送新型冠状病毒医疗物资的飞机 (Humanitarian aid, medical and relief fl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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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允许接送泰国国民返回国的飞机 (Repatr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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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飞机 (Cargo aircraft)
二.客机出入境泰国或者在提供国际航班的机场起降,都必须要先获得民航局的允许,并规定入境乘客类型,类型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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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泰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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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特殊情况被总理或其他政府部门邀请入境的人员(可能规定入境的时间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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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公民的配偶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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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居留证的非泰国国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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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工作许可证或持有合法工作签证的非泰国国籍人士,及其配偶或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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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需要的载体,但当工作事务完成,则必须立马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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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身工作性质有明确规定入境时间的车辆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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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泰国国籍的学生或泰国当局认证的留学生,及其父母或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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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医疗服务的非泰国国民,并且此类人员必须不是入境接受新冠肺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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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使团、领事馆、国际组织机构、政府代表、外国政府机构来泰工作以及外交部允许的其他国际机构的人员,包括其配偶、父母或者子女也可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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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泰国签订有外国特殊协议(special arrangement)而获得入境资格的非泰籍人士。
三.入境泰国乘客或者旅客必须严格遵守第二条规定,必须在规定的条件、时间、标准下按照入境法、传染疾病法、民航法、《紧急法令》合法入境泰国。为了防控疾病,组织符合检疫筛查的乘客隔离后有序入境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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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编译:夏平睿 文海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