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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商务部发布禁止进口电子垃圾公告,并自9月15日起生效!

    作者:  时间:2020-09-16 10:58  浏览:

    泰国政宪公报网发布商务部关于有必要禁止泰国进口电子垃圾公告,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为了保护公共环境及卫生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为了有效地管理国家环境事务,应当禁止进口电子垃圾入泰国。

    并且根据佛历2522年泰国进出口法第5条(1)例规定赋予的权力,商务部长向内阁申请同意如下事宜:

    1.    此公告为“2020年商务部有关禁止泰国进口电子垃圾公告”;

    2.    此公告内容自2020年9月15日起生效;

    3.    在此公告中“电子垃圾”的定义是:电子、电器零部件或者有毒的废料(不包含发电机肥料),电容器、电池、阴极射线管显示器玻璃、含有PBC的电容器或者被镉/汞/铅/多氯联苯污染的化学废品;

    上述公告于8月11日签署下发。

    新闻来源:泰国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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