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媒报道,9月6日,泰国交通部副部长吉鲁作为主席主持召开了有关私人车辆用于公共交通服务合法化的会议。吉鲁表示,会议对该政策各方面细节都进行了商议,无论是对司机还是车辆的要求,会议都做了详细规划。
吉鲁表示,会议结束后将继续细化Grab合法化政策详细实施方案,并在9月内完成,之后将递交至交通运输陆运部审核修改,以便在年内递交至内阁审核,预计Grab合法化政策将在2020年3月开始实施。
他还表示,陆运部将对本次会议制定的主要方案进行审核修订,例如Grab司机的驾驶资格、注册车辆编号等。注册Grab的司机必须是泰国籍,且该系统必须有向国家缴纳税费的程序步骤;划定注册Grab的私人车辆与摩托车服务标准;规定提供Grab服务车辆的标志,让乘客清楚的知道该车辆是通过Grab提供服务;禁止Grab车辆在行车道上拉客,仅允许通过系统接单。吉鲁表示,这需要修改私人车辆相关法律法规,至于Grab摩托服务在开设合法服务前,也必须先修改与之相关的宪法,才能为乘客提供有安全保障的服务。
新闻来源:泰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