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税务部门官员再次强调称,利息额不到2万铢额度的不需要缴纳利息税。而超过该规定的则必须按规定缴纳15%的利息所得税。
泰国税务局官员再次就利息税课征回应称,符合开征利息税的基本条件就是利息额合计超过了2万铢。如果国民在金融机构的储蓄利息额不到该规定的则无需缴税,同样也可以享受免通报义务。
当然如果达到或是超过该规定额度的储户则必须主动申报并上交利息税。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则会根据储蓄的利息所得按比例开征15%的利息税。利息税可回溯的时间从2019年4月2日起。
他说,如果储户利息额不到2万铢的则不需要做任何事情。也就说全国99%的民众基本都符合无需缴纳利息税的要求,而只有1%的富人需要按规定缴纳利息税。
至于不愿意向税务部门公布银行存款信息的个人则必须在开户行填写一份声明表,即不允许银行在未经个人同意的情况下,向税务部门透露任何个人存款信息。
来源:泰国中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