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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网络安全法将交立法会审议

    作者:  时间:2019-02-20 20:24  浏览:

    19日立法议会议长蓬碧批准将国家网络安全法草案列入立法议会审议日程,将在本月22日立法议会进行三读审理,通过后就宣布颁布实施。

    此前,国家网络安全法草案的一些重要内容已经进行过修订,包括规定了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部门和国家通信管理部门、单位执行的网络安全管理政策,以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该委员会由总理担任主席,由国家经济数字部长担任委员管理工作主席。

    在管理人员职责和义务方面,规定在预警会出现严重网络安全威胁情况下,委员会负责下令给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办公室依法进行相关的网络安全防范工作,包括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以研究对策和对网络安全威胁的危害进行评估等。

    据悉,该法规第62条规定,当有必要对网络安全威胁进行防范时,委员会应下令指示政府部门、单位提供社会网络专业人才名单,或使用与国家网络安全相关的电子设施,同时委员会要监管使用信息数据时会发生损失的情况,以及在危机状态下制定对应的应急措施。

    而法规的第67条,规定委员会可授权秘书长在面临危机状况时,马上下令指示提前采取防范措施,而不须向法庭提出申请,可向与网络安全相关的单位、机构要求提供相关的信息数据,而相关单位、机构的负责人员要提供配合和便利,以尽快采取行动防范网络安全威胁。


    新闻来源:泰国星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