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泰国政府公报网发公告通知,内阁已批准了外籍劳工在泰就业皇家法规修订案(第2版)、及2018年修正版入境法案,总理巴育已签字确认。该皇家法规修正案中放宽了对外籍劳工的居住地限制、以及减轻了部分刑罚力度。如简化批准系统、仅执行必要的手续;不限制外籍劳工的居住地点和工作地点,让条规更加人性化。
以及,没有合法工作证的外籍劳工将被处以5000泰铢(约1000元RMB)~5万泰铢(约1万元RMB)的罚款,而此前是5年刑拘和2万泰铢(约4000元RMB)~10万泰铢(约2万元RMB)的罚款;非法雇佣外籍劳工的雇主将被处以1万泰铢(约2000元RMB)~10万泰铢的罚款,此前是40万泰铢(约8万元RMB)~80万泰铢(约16万元RMB)的罚款。如多次违反法规,将被处以1年以下的刑拘、5万泰铢~20万泰铢的罚款,且3年之内不得雇佣外籍劳工。
新闻来源:泰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