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7日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会议批准了泰国企业与外商合资生产汽车零部件促进措施,该措施是继投资促进委员会于2024年6月14日批准汽车零部件产业投资促进措施后的又一新举措,旨在支持泰国汽车零部件制造商与外商共同投资经营汽车零部件生产业务并开展技术转让、人才开发和业务网络扩展等方面的合作,推动泰国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加快调整和发展,以更快地掌握现代技术,确保泰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升级的连续性。
参加措施的制造商资质:内燃机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电动汽车零部件制造商。
享受投资优惠权益的条件:
按投资项目类型分为以下2种情况:
1. 未曾获得投资优惠权益的新项目:须为由泰国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和外国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合资成立的新法人实体;持股比例:外国法人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70%;泰国法人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截至提交投资优惠权益申请之日,泰国法人股东的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泰国籍自然人在该法人中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总投资额不少于1亿泰铢(不包括土地成本和流动资金)。
2.已获得投资优惠权益(仅限企业所得税减免)的现有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在获得原投资促进证书时须为外国法人实体全资持股的法人;合资后的持股比例:须调整为外国法人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注册资本的70%;泰国法人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30%;截至提交项目变更申请之日,泰国法人股东的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泰国籍自然人在该法人中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30%;在提交项目变更申请之日,现有项目的优惠期尚未届满且仍有剩余的企业所得税免征额度;
总投资额不少于1亿泰铢(不包括土地成本和流动资金)。
合资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权益:在基本优惠权益期满后再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期限合计不超过8年)。
参加措施的制造商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申请。
目前泰国汽车产业正处于技术转型的重要时期。泰国汽车产业链中有超过1,300家泰国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其中多数为2级至3级零部件制造商(大部分为中小企业)。此次出台的泰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合资生产汽车零部件促进措施将有助于为泰国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创造与来泰投资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的外国企业合资经营的机会,从而支持泰国企业经营商提高汽车零部件制造技术水平和竞争力,适应产业和技术变化,满足现代汽车制造业的需求,逐渐融入全球供应链。
新闻来源: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开泰研究中心编译